中新经纬7月29日电 7月26日,深交所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4个月后,周六福的回复姗姗来迟。这已是周六福第三次冲击IPO。
图源:深交所网站
(资料图)
申报中介机构变更
“发行人本次申报的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均发生了变更。”周六福介绍,本次申报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前次保荐人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正中珠江),发行人律师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提的是,因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证监会2021年对正中珠江罚没5700万元,创审计机构罚金之最。后于2022年7月,正中珠江被注销执业证书。
周六福本次申报保荐人、会计师表示,发行人前次申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在本报告期内均已解决或具备合理解释,相关影响对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影响,对本次申报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商号、商标与香港两公司存在重叠
根据周六福回复,发行人与香港珠宝金行、香港黄金钻石集团商标或商号部分重叠。
其中,针对香港珠宝金行及其相关方,发行人报告期初至2023年5月31日相关的诉讼情况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作为原告起诉香港珠宝金行及其相关方的民事诉讼(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数量401件,已结案的为299件,已结案的案件中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案件为273件。
②发行人作为原告起诉香港珠宝金行及其相关方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23件,已结案的为16件,其中与商标相关的诉讼数量4件,结案1件。
③香港珠宝金行及其相关方作为原告起诉发行人的案件数量为5件,均为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发行人均胜诉,不涉及赔偿金额。
针对香港黄金钻石集团及相关方,发行人报告期初至2023年5月31日相关的诉讼情况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作为原告起诉香港黄金钻石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民事诉讼(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数量11件,其中3件已结案(法院判决胜诉1件,发行人撤诉2件)。
②香港黄金钻石集团及其相关方作为原告起诉发行人的案件数量为1件,为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发行人胜诉,不涉及赔偿金额。
周六福本次申报保荐人、会计师表示,发行人已在全国各地开设多家“周六福”自营店和存在数量众多的“周六福”品牌加盟店,在行业内被广泛知晓,部分法院判决将“周六福”品牌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且获得多个品牌相关奖项,“周六福”品牌已被消费者熟知。若他人不规范使用“周六福”商标可能导致供应商、客户、潜在消费者等产生误解或混淆,发行人已进行一系列维权诉讼。
与子、分公司等被投诉451条
周六福称,根据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自营店被投诉451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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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指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诉讼争议主要为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合同纠纷,不存在消费者关于发行人加盟商以“周六福”的品牌对外销售其他来源产品对发行人的诉讼争议。
电商自营店铺人均消费额呈下降趋势
周六福披露,报告期各期,天猫旗舰店及京东旗舰店剔除金条产品销售后,店铺人均消费情况如下。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周六福解释,报告期内,人均消费额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方面素金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素金产品销售以小件为主,从而拉低人均消费额;另一方面其他产品虽然各期收入占比不高,但由于其中小件的贵金属工艺品等单价较低的产品销量上升,也会导致人均消费额下降。
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周六福表示,周大福平均单价整体比发行人及周大生高,主要系周大福作为老牌知名的珠宝首饰企业,产品市场定位相对高端且品牌溢价较高,在电商平台上架的产品平均单价较高。周大生因产品结构策略调整 2022 年度单价相比 2020 年及 2021 年较高。2022年度,发行人人均消费与周大生平均单价相近。
综上所述,周六福认为,发行人电商自营模式下人均消费金额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