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他撞倒我父亲后,把我父亲扔到河里,这不是杀人罪是什么?”
辽宁盘锦。
1992年出生的男子马某,因为醉酒驾车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资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仅仅10天后,马某与朋友在KTV、酒吧喝酒唱歌至凌晨,之后又驾车出行。
凌晨四点多,马某酒后驾车将准备到公园晨练的毛大爷(76岁)撞倒。
马某将毛大爷搬上车的后座,再次发动了车辆。
40分钟后,马某驾车来到7公里外的大桥上,将毛大爷抛入河中。
7天后,毛大爷的尸体被发现。
经鉴定,排除毛大爷溺水身亡的可能,但无法确定是否当场死亡。
检察机关根据村医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以具有逃逸情节的交通肇事罪起诉马某,法院也据此作出判决,决定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毛大爷的亲属认为,马某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来源:封面新闻)
【法海说法】
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档的刑期,结合本案的情形,最终造成了一人死亡,分述如下:
司机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话,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司机肇事后逃逸的话,需要判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话,需要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换句话说,如果毛大爷当时没死,马某将其带离现场并抛入河中,由于之后的行为造成毛大爷死亡的话,这个罪名就改变了,就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了。
根据刑法的规定,至少需要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因此,毛大爷的死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3.本案对毛大爷的死因进行了鉴定,但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毛大爷死亡的具体时间,而且排除了溺亡原因。
那么,就不确定他是当场被撞死,还是在被带到马某的车辆后座之后、因为没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根据刑法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不能按照因逃逸致人死亡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
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判刑6年半已经属于在量刑幅度的上限判了,一点都不轻。
4.毛先生的亲属即便对这个判决不服,也不能直接提起上诉,毕竟他只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该案的“原告”是检察机关。
但是这并不代表毛先生的亲属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了,他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不过,在没有新的鉴定意见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抗诉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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