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创新开展“三融一体”工作模式
□ 本报记者 石飞 侯建斌 张贵志
“戒了吸、吸了再戒、戒了再复吸……吸毒量从一天两次增加到一天四五次,最多一天十次。”这种复吸的状态曾伴随马某十多年。如今,马某已成功戒断毒瘾,成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疾控中心美沙酮门诊同心志愿者小组负责人,并向戒毒人员开展同伴教育。
(相关资料图)
“马某的改变,和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云南省三所)正在开展的‘三融一体’社会化延伸工作模式密不可分。”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华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顺应新时代禁毒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云南省三所通过与驻地禁毒办、教育体育局、司法局实现“三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毒品治理新格局,推动毒品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国家毒品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禁毒职能部门深度“融合”
2022年9月24日,马某刚出云南省三所,便走进了春晖家园工作室,“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马某告诉记者,这是一种回家的感觉。
马某称,以往解戒出所后,想戒断毒瘾,更多的只能依靠自己,但面对的复吸诱惑实在是很多,稍微把持不住很可能重蹈覆辙。而现在,“乡镇街道、社区、戒毒所、派出所多个部门共同帮助和督促我,为我规划新生活。”马某对自己戒断毒瘾很有信心。
“在春晖家园工作室,解戒人员‘复吸’的几率极低。”云南省三所教育矫治科科长饶春梅告诉记者。在这里,云南省三所与红塔区北城街道、区疾控中心、区禁毒办、北城派出所和大营社区等多个部门实现深度“融合”,各禁毒成员单位以“资源整合、两站并建、一体运行、所地联动、帮控结合”的工作思路,拓宽后续延伸管理工作渠道,建立融合工作机制,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和指导,推荐适合的工作,打通其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如今,云南省三所与玉溪市禁毒办共在玉溪市各县(市、区)建立了12个工作站,统一悬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两块牌子,培养禁毒专干216名,适时组成多个工作组到站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戒毒(康复)刚性管理和后续延伸柔性服务优势。
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瞿绍堂说,云南省三所与玉溪市禁毒办及禁毒职能部门实现深度“融合”,打通了各禁毒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运用“禁毒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纳入后续延伸管理工作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同步管理,实现对照管对象全动态信息掌控,有效弥补了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社会化延伸管理工作的短板,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实现驻地72个乡镇(街道)全域覆盖。
禁毒宣传校所联动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云南省三所与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联合搭建禁毒宣传校所联动平台,精选27名警察担任禁毒宣传校外辅导员,借助教育系统师资力量优势,邀请专家教授以视频教学等方式对戒毒所开展专题讲座和师资队伍培训。同时根据学校教学特点和教师个人特长,聘请学校教职工加入禁毒志愿者队伍,到戒毒所开展谈心谈话、游戏互动、心理疏导等帮教活动,为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工作注入新力量。
据统计,校所联动平台搭建以来,已累计开展校园禁毒法治宣传19场次,受众群体8000余人,赠送禁毒宣传物品4100余件。
形成多方帮教合力
在与驻地司法局的融合中,云南省三所联合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共同打造乡镇街道、村委会、居民小组、家庭相互联动的一体化机制;结合戒毒所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积极推广社区矫正工作“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模式,通过“社区矫正家长会”“矫正效果反馈会”等方式加强对后续延伸管理对象家属、亲友的沟通联系,并协调鼓励社会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后续延伸管理,形成“一帮一、多帮一”的教育帮扶合力;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中的涉毒人员、后续照管对象建立名册,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增强其法律意识、身份意识和认错悔罪意识。
云南省三所党委书记、所长张雪波表示,“三融一体”社会化延伸工作发展模式是一条完整、集约、开放、动态的毒品治理系统工程,该模式汇聚了禁毒戒毒合力,吹响了共建共治共享毒品治理的集结号。(石飞 侯建斌 张贵志)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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