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贝肯能源”)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
(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控股股东陈平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合计不超过 8,039,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目前,陈平贵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32,895,000 16.3667 0 0.0000
陈平贵 无限售股份 0 0.0000 32,895,000 16.3667
合计 32,895,000 16.3667 32,895,000 16.3667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平贵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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